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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引入战略投资方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5亿元

高佳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高佳晨)6月21日晚间,浙商中拓(000906)发布公告,拟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浙江交通投资集团(简称:浙江交通)持有的浙江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海运)100%的股权,并向浙江交通以及浙江永安国富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永富实业)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5亿元,并于6月22日复牌。

  引入战略投资方

  根据公告,浙商中拓将与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永安国富)及其子公司永富实业开展战略合作。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13亿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浙江交通拟认购4514.67万股,永富实业拟认购6772.01万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4.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浙商中拓股票均价的8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4.9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浙商中拓股票均价的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其中浙江交通集团拟认购不超过2亿元,永富实业拟认购不超过3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浙商中拓的控股股东仍为浙江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浙商中拓控制权变更。

  锁定期达5年

  根据公告,浙江交通集团和永富实业通过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浙商中拓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降低浙商中拓资产负债率水平,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后续业务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浙商中拓相关负责人表示,浙商中拓在大宗商品领域具备了丰富的市场化运作经验和集成服务能力,浙江海运可以与浙商中拓在煤炭、铁矿石、镍矿等领域进行产业链协同,扩展加强浙商中拓的物流体系,并实现客户共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运贸结合、支撑浙商中拓主营业务发展;浙商中拓定位于生产资料供应链服务集成商,拟通过本次交易引入战略投资者永富实业,并与永富实业及其股东永安国富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发挥战略投资方在行业研究、期现管理领域的优势,全面提升浙商中拓大宗期现结合、基差管理、价格管理等能力,通过战略合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未来五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33%

  公告显示,未来五年,浙商中拓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33%。

  根据浙商中拓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2019年,浙商中拓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3.21亿元,占同期母公司平均净利润的比例达156.25%,占同期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94.86%。

  浙商中拓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与战略投资方共同推进在公司治理领域、业务开展领域、产品服务领域的战略合作事宜,以达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经营业绩、增强成本控制和抗风险能力,切实提高浙商中拓核心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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