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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收关注函 要求说明是否拟对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獐子岛(002069)6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拟对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

  当日,獐子岛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公司2016年和2017年年度报告、《秋测结果公告》《年终盘点公告》《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等事项,被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獐子岛因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显出入,导致公司2016年度虚增利润1.31亿元、2017年度虚减利润2.79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说明是否拟对2016年、2017年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此外,獐子岛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均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均包括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无法确定对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长期资产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对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补充说明,公司2018年、2019年是否存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显出入的情况,相关成本结转是否合规,并说明公司是否需对2018年、2019年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明确说明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及上述资产减值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深交所还要求獐子岛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认定,以及公司2015年至2019年财务指标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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