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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超导合同仲裁案北京首度开庭

王颖春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2月24日,国内最大的风电设备制造商华锐风电与其前供货商美国超导的合同仲裁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尽管仲裁庭当日并未得出该案的最终定论,但华锐风电方面对此次仲裁案结果表示乐观。

  北京市乾源律师事务所黄宗平律师告诉记者,本次仲裁案由于标的较大、诉讼请求较多、涉及合同和项目也较多,所以庭审将会比较复杂,一次开庭可能无法审理完成所有请求。黄律师表示,一般来说仲裁案件的审理会持续几个月,且其中并不包括鉴定所需的时间。

  本次仲裁案是华锐风电和美国超导系列纠纷案件中第二起开庭审理的案件,同时从时间上来看也是较为关键的一案。据了解,除了合同仲裁一案,美国超导还分别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3项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法律界人士称,这几起诉讼与合同仲裁一案有着不同程度的关联。

  本月初,海南省一中院驳回美国超导对华锐风电及大连国通提起的软件著作权侵权起诉。2月6日,美国超导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丹尼尔称美国超导将继续上诉。法律界人士表示,美国超导若再次上诉被驳回,则超导就计算机软件侵权在海南法院的诉讼审理从程序上将宣告失败。

  华锐与超导的本次合同纠纷源于去年3月末华锐风电对超导产品的暂缓接收。据华锐风电公告称,因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供应的产品在技术、质量方面均未达到合同要求,华锐风电在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暂停接收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发出的不合格货物并暂停支付已收不合格货物的货款。

  去年9月中旬,苏州美恩超 导就总共8份合同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请求,而华锐风电则表示将积极应诉,并于去年12月提交仲裁反请求,请求仲裁庭裁决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赔偿华锐风电因其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逾12亿人民币,该反请求申请已正式获得受理。

  黄律师认为,仲裁庭受理华锐风电的反请求意味着,仲裁庭认可反请求与美恩超导的仲裁请求是基于同一合同的,仲裁庭会同时就美恩超导的请求和华锐风电的反请求进行审理,并一并得出结论。

  关于此次仲裁,华锐风电高级副总裁陶刚此前曾向媒体表示,仲裁的核心即是对方提供的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目前华锐风电已经掌握核心证据证明货物确实没有达到合同标准。

  据美国超导财报显示,在双方合作终止之前,华锐风电曾连 续多年为美国超导最大客户,占美国超导总营业收入50%以上,甚至一度达到70%。然而双方合同终止后,美国超导业绩出现了大幅下滑。2012年2月10日,美国超导公布了2011财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当季营业收入为1810万美元,而2010财年同期为3160万美元。同期凈亏损达2630万美元,该数字包括美国超导对华锐风电提出诉讼相关的约650万美元费用。

  黄律师告诉记者,华锐与超导的具体案件如何进展还是要看双方实际举证情况。侵权案件对原告来说在举证方面要求很严格,一般来说,在起诉之前都应该要有详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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