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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公布检测报告称生产过程绝未添加“塑化剂”类物质

郭新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12月14日午间,五粮液(000858)发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显示,11月21日,五粮液将生产日期2012年10月17日、批号为85211424、规格为52%vol、500ml的五粮液酒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该中心依据GB/21911-2008标准于11月23日完成该项检测,结果显示,送检产品中所含的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测定值分别为0.208mg/L、0.246mg/L、0.616mg/L。公司产品符合国家以及国际上通用的有关酒类卫生标准。
  五粮液称,公司长期重视产品质量,以质量求生存、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树立了全员重视产品质量的企业文化。本公司是业内唯一一家三次(1990年、2003年、2011年)荣获国家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绝不存在添加“塑化剂”类物质,不接触塑料制品。2011年台湾地区曝出“塑化剂”事件后,五粮液高度重视,对每批出厂产品实施更加严格自检、送检及风险监督抽检。产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测,符合国家以及国际上通用的有关酒类卫生标准。
   为此,五粮液还公布了部分获奖证书、检测报告、生产车间照片。该公司表示,公司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感谢广大消费者、股东、投资者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五粮液的关心支持。公司全体员工将更加勤勉尽责,搞好生产经营,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马勇表示,部分白酒中检出微量的塑化剂成分,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但这不能证明企业生产了不安全的食品。“塑化剂的风险是存在的,但并不一定对人体造成伤害。就像出门在外,空气中可能弥漫了一定量的一氧化碳。”中国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标准委员会委员熊正河认为,白酒中出现塑化剂并非人为故意添加,而是一种迁移量,是从包装材料等迁移至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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