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需创新思路
叶松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9月2日,由中国证券报主办的“2014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论坛上表示,在不同上市公司当中实行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必须要创新思路,必须要符合我们上市公司自身的特点,必须要符合企业发展方向。
刘新华说,上市公司千差万别,难以以固定的模式归置员工持股计划。在《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整体构架指导下,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多态势、多模式、多路径实现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支持上市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不同的途径解决股票和资金的来源,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允许都可以成为获得股票和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或公开发行的方式获得股票。
刘新华表示,除了运用员工薪酬外,企业还可以在合法前提下充分利用外部资金,在《指导意见》总体框架下公司可以采取不同资金组合,不同的股票来源,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的退出机制,以更符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