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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连续四年虚增利润 受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上海物贸(600822)29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上海物贸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料”)为虚增利润、隐藏账面亏损,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中资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具体数据如下: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虚增资产各为32,757,527.73元、148,419,905.81元、55,313,207.20元、30,307,583.67元,虚减营业成本各为32,757,527.73元、148,419,905.81元、55,313,207.20元、30,307,583.67元,虚增利润总额各为32,757,527.73元、148,419,905.81元、55,313,207.20元、30,307,583.67元。

   

  公告显示,上海物贸在2012年年报中未对2008年至2011年虚假记载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将2008年至2011年隐瞒的所有亏损全部体现在2012年年报中,导致上海物贸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上海物贸在20131月发现上海燃料发生上述重大亏损时,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陆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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