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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东家”率先规范股权融资用语 响应监管新规

徐文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17日下午,京东“东家”发布规范股权融资用语公告,将股权众筹改成“私募股权融资”,这是继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后率先发布规范名称使用公告的股权融资平台之一。

  2015年7月18日,中国 人民银行等十部委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股权众筹将仅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2015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通知,进一步指出股权众筹是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公开募集股本的活动。2015年8月10日,证券业协会再发文,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中的“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为了满足监管规范,京东“东家”平台对相关用语进行了全面调整。京东相关负责人称,这些调整不会对京东“东家”平台上投资人的权益构成任何损害。事实上,早在证监会通知下发后,京东金融副总裁金麟曾表示,在《指导意见》中,术语体系已经发生了重大切换。过去所称的“公募股权众筹”被重新定义为“股权众筹”,而过去所称的“股权众筹”,先是被拟定义为“私募股权众筹”,最终被赋予了“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专称。 

  京东“东家”此次对股权融资用语进行话术上的统一,既是为了响应监管新规的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平台现有的私募股权融资业务。同时,在股权众筹业务的开拓上,“东家”也在积极准备监管倡导的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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