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浙商银行助力包头市设立第一支稀土产业发展基金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陈莹莹)2016年8月8日,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的第一支稀土产业发展基金“包头市稀土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在第八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上成立。

  2016年7月中旬,包头市与浙商银行合作设立包头市稀土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该基金由包头正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正信集团”)与浙商银行合作设立,总规模66.6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基金期限为5+2年,由正信集团担任有限合伙人。

  据介绍,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稀土永磁、稀土合金、稀土催化及抛光、稀土储氢及发光、稀土电机、稀土磁制冷材料及设备、稀土环保颜料、热稳定剂等应用产业做大做强,延长产业链条,从而完善“从开采、冶炼、深加工、应用、研发到贸易”的稀土产业体系,助推包头市打造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终端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据悉,该基金是浙商银行在内蒙古及包头市发展的首笔业务,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浙商银行围绕“两最”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战略,正加快提升在中西部地区的机构覆盖和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建设的力度,正着力于成为包头市人民政府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和主要合作银行之一。

  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稀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稀土产业转型升级、稀土商业储备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和资本运作方面的智力支持,共同以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政府、金融机构和稀土产业企业间的共赢合作。同时,浙商银行将以“稀土+金融”的概念为突破口,推动稀土行业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