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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 全面实现车险保单电子化

李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李超)12月23日,记者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北京地区拟于2016年12月28日全面启动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电子保单试点。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北京地区于2014年12月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商业车险电子保单试点。选择商业车险电子保单的消费者可通过电子邮箱直接获取电子保单,进行承保理赔服务时无需再提供纸质保单。在前期商业车险电子保单试点基础上,北京保监局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实施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全面实现车险保单电子化。

  据介绍,车险电子保单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签发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证明机动车保险合同关系的电子证明文件,包括商业车险电子保单和交强险电子保单。车险电子保单的生成、发送、接收、储存和载明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传统纸质保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试点正式启动后,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时,不再统一印制和签发纸质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

  下一步,北京保监局将加强监测,积极应对试点中出现的各类情况,确保车险电子保单试点平稳顺利推进;继续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督促保险公司完善服务流程,方便车险消费者办理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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