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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研判互金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贷“快偏乱”攸关行业命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殷鹏)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屡见不鲜,从e租宝、泛亚到中晋系,涉及上百亿元资金,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在柒财经·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举办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沙龙上,业界专家与学者认为,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迫在眉睫。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李博表示,金融市场本质上讲是一个信用市场,而在整个市场中监管的终极目标是保证市场参与主体的权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或者终端的金融服务与产品,金融消费者保护都应放在首位。P2P网贷行业作为一种金融业态,保护消费者也应放在首位。当前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贷行业,面临三个特点:快、偏、乱,即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迫切性。李博认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从四个层面进行改革: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新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企业经营上,从产品、销售以及平台加强业务管理;消费者教育上,要加大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力度;纠纷调处上,构建多元化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
    “互联网金融行业确实遇到很多问题,但我们不能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出去。”开鑫金服战略高级顾问凌冲认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除了在监管方面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外,投资者要对自身负责,不要去投高收益率平台。而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也要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首山集团首山钱包首席风险官李瑞提到,投资者在投资前需做好平台尽调,通过对一些平台进行对比分析,并在对监管政策充分了解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选择。而这就需要在投资者教育上下工夫。
    “网贷平台应给投资人做风险评级,帮其了解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人在了解平台产品并具备辨识能力的基础上,才允许投资者进行投资。”网信理财首席风控官郭蕾说。
    开鑫金服战略研究员陈法善称,消费者在面对公司的时候处于弱势地位,应该给予倾向性保护,特别是在举证问题上,看是否可以举证责任倒置,让平台来提供自己无责的证据,而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有好处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提议,应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消费者普法宣传工作。虽然诉讼是免费的,并且投资者无需亲自打印并收集相关资料。不过,案件一旦立案,就无法撤诉,投资者需慎重考虑。另外,投资者可以考虑购买保险。如果利益受到损害,会有保险来缓解部分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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