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指导意见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徐昭)中国证监会新任新闻发言人高莉7日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指导意见。
此前,在今年4月份,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双创债”发行主体范围包括创新创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投资于创新创业公司的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指导意见》,试点初期,重点支持两类公司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包括注册或主要经营地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内的公司;已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需要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慎筛查,就发行人是否具有创新创业特征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