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张晶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晶)中国政府网10月16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2020年,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