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获得快捷快递股份补偿 *ST三泰持股比例提至7.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12月8日晚间,*ST三泰(002312)发布关于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下称:快捷快递)投资进展暨获得股份补偿的公告。

    2016年12月20日,*ST三泰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投前 25 亿估值,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亿元对快捷快递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取得快捷快递 3.85% 的股权,快捷快递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快捷快递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者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通快递),申通快递按照投前 12 亿估值,向快捷快递增资 1.33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取得快捷快递 10%的股权。公司持有快捷快递股权比例由 3.85%下降为3.46%。

    因申通快递增资价格低于公司增资价格,快捷快递本次融资触发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下称:《增资协议》)中反稀释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签署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承诺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前促使快捷快递完成下一轮融资,且融资投前估值不得低于 27.33 亿元,融资股权比例不低于 5%。截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快捷快递未能完成前述承诺内容,则公司有权按照最近一轮融资股权比例不低于 5%的融资估值重新确定本次融资后公司的股权比例,并由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各方按其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比例向公司无偿转让相应股权。计算结果显示公司本次无偿受让的股权比例为4.04%。

    *ST三泰表示,获得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的股份补偿后,公司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比例将由 3.46%变为7.5%。同时,借助快捷快递的资源优势,有利于促进公司重要联营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