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互联网金融法治领域亟须完善

彭扬 欧阳剑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彭扬 实习记者 欧阳剑环) 1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北京三中院民四庭庭长、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宋毅表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2万余件,今年以来共受案1.5万余件。 

  宋毅进一步指出,案由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案由主要集中在借款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企业借贷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也有零星分布。同时,判决结案比例较高。在已经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决结案为主,占比达到了92.3%,调解结案率仅为0.6%。另外,部分案件系裁定驳回起诉,与案件涉及刑事因素有关。 

  “作为金融创新业务,P2P行业的监管相对滞后。”宋毅强调,当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并不完善,导致P2P行业缺乏有效的市场规制,随着时间推移,风险和问题逐渐暴露,并以诉讼的方式进入法院。 

  目前互联网金融法治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负责人沈一飞认为,比如,现有相关民商事、刑事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类法律法规,主要以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为调整对象,在互联网金融等创新领域难免出现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强的问题。此外,由于部分业态特别是跨界交叉性业务的管理细则和配套性制度尚未出台,一些从业机构游离于金融法制监管体系之外,某些业务处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潜藏较大的法律风险。 

  对于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宋毅提出三项建议。一是加强疑难问题研究,统一裁判尺度;二是跟进监管政策,转变审理思路;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风险管理处处长郝刚看来,P2P网贷行业的发展经历了市场导入期、快速扩张期以及野蛮成长期,经过不断的修正和完善,2017年成功迈向了合规发展的过渡期,相信在2018年将进入合规发展的新阶段。 

  对于下一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监管方面的工作重点。郝刚表示,一是根据银监会的验收标准,制定验收方案,全面开始验收工作;二是在备案办法发布之后,为验收通过的P2P网贷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三是构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监管系统,实现产品的实时登记和信息披露。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