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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因信披违规被要求改正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1月25日晚间,成都路桥(002628)公告称,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两大问题,四川证监局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对上述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且在收到监督管理措施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一个是郑渝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信息披露问题。公司股东郑渝力与周维刚、邱小玲等人自成都路桥上市以来一直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公司 2014 年 10 月关于“一致行动承诺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到期后,实际控制人郑渝力先生将与……等48名自然人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郑渝力先生直接和间接共实际控制公司 19.84%的股份表决权”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此后2014年年报、2015年一季报、半年报、2016年三季报在“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中未披露前10名股东中郑渝力与周维刚、邱小玲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且2014、 2015年年报在“实际控制人情况”中未披露与实际控制人郑渝力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周维刚、邱小玲等自然人。

另一个是郑渝力实际控制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郑渝力自2016年6月后不再实际控制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道诚力),公司 2016 年半年报、三季度报告关于“郑渝力实际控制道诚力”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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