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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乱用募集资金等多个问题 证通电子遭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兴亮)2月21日晚,证通电子公告称,因存在个别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及时、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投资计划指定的用途、部分事项核算错误等多个问题,公司遭到深圳证监局下发责令改正决定。这已是证通电子第二次被深圳证监局发出监管意见。

  根据公告,2017年8月1日至8月16日,深圳证监局对证通电子进行上市公司“双随机”、债券发行人“双随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三项现场检查。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证通电子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首先,个别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及时。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证通电子相关副总裁的近亲属控股的深圳市国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佳明光电在2014年至2016年 度累计发生交易金额557.65万元,但公司未就相关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此后,证通电子对此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确认,并于次日披露《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其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投资计划指定的用途。深圳证监局指出,证通电子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存在列支与研发中心建设无关的费用的情况,如2015年至2016年使用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支付办公室装修款、人力资源部分家具款、员工宿舍空调购置费等,合计金额174.76万元,占研发中心募投项目预算金额的2.34%。

  第三,部分事项核算错误,2016年业绩快报出现重大修正。证通电子2017年4 月18日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9.56万元,分别较2017年2月25日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调减1.2亿元、6483.77万元。深圳证监局核查发现,公司部分事项核算错误是导致业绩快报修正的主要原因。一是子公司深圳佳明光电在尚未完成灯具安装工程前,即将相关收入纳入业绩快报;二是因诉讼等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估计不足;三是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资金占用成本作为折现率计算现值。

  事实上,这不是证通电子第一次被监管部门发出监管意见。早在2010年9月,深圳证监局就曾对公司进行过现场检查,并于2011年3月向证通电子发出监管意见。深圳证监局指出,证通电子对前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但仍存在部分事项未整改到位的情形,如公司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管控需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仍较为薄弱等。

  深圳证监局表示,针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证通电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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