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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港交所没有就小米先发CDR还是先赴港IPO作出规定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晓琪) 港交所上市18年酒会上,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透露,港交所没有要求就企业先发CDR还是先在港交所上市规定,尊重市场和企业自己的选择。他补充道,小米是先发CDR还是先在港交所上市,由公司自行决定,港交所未对比作出规定。

  此前有消息称,小米将于近期在上交所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成为国内首家发行CDR的企业。同时,为了配合CDR的发行进度,小米将在港上市时间推迟,即先在上交所发行CDR,后在港交所IPO。

  当天同时港交所公布,董事会已批准与李小加就其出任港交所行政总裁的合约年期续约三年,由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李小加续任港交所政总裁仍须待证监会书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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