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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示第二批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

陆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陆静) 证监会网站7月27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有关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自2018年4月27日公示《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第一批)》以来,9个地区按规定要求向证监会备案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情况。具体名单如下:

  地区

  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称

  天津

  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浙江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东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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