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和持续融资监管指南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日前发布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指南和持续融资监管指南。对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且已在债券市场多次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上交所将实行简化审核。 

  上交所表示,优化融资监管是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发行人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举措和监管创新。简化审核旨在让优质发行人可结合自身的融资需求,更自主、便利地通过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对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结构、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有进一步推动作用。 

  具体来说,适用优化融资监管的发行人,其发行的绿色债券、扶贫债券、可交换债券等不同债券品种可编制同一申报文件进行统一申报,在发行备案阶段再明确每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减少了因募集资金用途等问题而导致的发行时间窗口的不确定性。在申报文件中,可以通过信息索引等方式,简化信息披露。发行人可在申报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再就每期发行指定主承销商。采取公开发行方式的,上交所进一步提升预审核效率,审核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发行人可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自主组织一次或者分期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的,发行人选择好发行时点后,直接确定发行要素,在发行前备案阶段向上交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经上交所对挂牌条件确认后即予以发行,挂牌条件确认流程大幅简化。 

  同时,上交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申报公司债券持续融资。与公司债券首次申报不同,持续融资需要结合企业已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和信用风险管理状况,建立相应的融资监管机制,以增强融资监管的针对性,畅通公司债券发行人持续融资渠道,为企业流动性管理提供便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据介绍,持续融资监管是在现行规则框架内对公司债券融资监管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并根据发行人的信用资质和存续债券的风险分类实行差异化的融资监管。一是对优质发行人配合其实施融资计划,按优化流程进行审核,做好融资服务和提高融资效率;二是对普通发行人按照现行相关流程正常审核,协助其筹措偿债资金,做好债券兑付;三是对存续债券信用风险受到关注的发行人,建立专门审核机制,提高审核针对性和效率,帮助生产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但存在短期流动性问题的发行人增强偿债能力,防范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