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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披露关于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条件

程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程竹)证监会网站8日发布关于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证监会受理后直接交并购重组委审议:(一)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二)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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