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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发行放开35人限制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胡雨)2018年10月26日下午,证监会官网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4号》,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人数不受35人限制。上述发行对象不符合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该发行对象只能买卖其所认购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对象属于持股平台的,不得参与认购。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新三板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范畴,上述规定意味着新三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人数不再受35人限制,并允许不符合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资产持有人以受限投资者身份参与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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