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深交所于1月18日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优化违约合约展期安排,明确融入方违约且确需延期以纾解融入方信用风险时,若累计回购期限已满或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以存量延期方式缓解融入方还款压力。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深交所于1月18日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优化违约合约展期安排,明确融入方违约且确需延期以纾解融入方信用风险时,若累计回购期限已满或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以存量延期方式缓解融入方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