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四部门发布罕见病药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凯文)财政部网站22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发布《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显示,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