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等20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等20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6条措施”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台资企业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5G、循环经济、民航、主题公园、新型金融组织等投资建设,同等享受融资、贸易救济、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便利、标准制订等政策,支持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涉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为台湾同胞在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购房资格、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