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11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8起
马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马爽)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12月2日发布消息称,11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8起,包括自成交超限3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8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1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和1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同时,大商所处理违规交易线索7起,包括涉嫌对敲转移资金1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3起、涉嫌违反持仓管理规定3起,对相关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