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实控人离婚 张英将获公司6.03%股份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东尼电子(603595)1月14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已与张英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根据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沈晓宇将其持有的1290.15万股股份转至张英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张英将持有公司1290.1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3%;沈晓宇持有公司3870.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