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基金"潜伏"三季报业绩预喜股 “自下而上”选股尤为重要

黄淑慧中国证券报

  随着上市公司2017年中报的披露,一些个股的三季度业绩预告相继出炉。截至8月24日,共有690家公司公布了三季度业绩,其中493家公司业绩预喜,对于其中一些绩优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早就潜伏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基金经理认为,下半年“自下而上”选股尤为重要,因此三季报业绩成为他们掘金的重要抓手。

  潜伏预喜股

  财汇金融大数据终端显示,截至8月24日,沪深两市共有69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三季度业绩预告,有493只个股业绩预喜(包括盈利大幅增加、盈利小幅增加、扭亏为盈、亏损大幅减少和小幅减少),占比71.45%;154家公司预悲(包括亏损增加、出现亏损、盈利减少),占比22.32%;其他43家(包括幅度不定的继续盈利、幅度不定的继续亏损以及不确定情况)。

  具体来看,在493家预喜公司中,有193家公司盈利大幅增加,237家公司盈利小幅增加,45家公司扭亏为盈。从基金二季报的持仓来看,在业绩大幅增加的公司中,尤其是一些业绩环比持续增长的个股已经被基金纳为重仓股。基金二季报统计显示,欧菲光(20.010, 0.16, 0.81%)、赣锋锂业(70.140, -0.35, -0.50%)、永辉超市(6.860, -0.09, -1.29%)、跨境通(19.670, -0.16, -0.81%)、丽珠集团(49.540, -0.86, -1.71%)、东方园林(18.700, -0.16, -0.85%)、合力泰(10.550, -0.02, -0.19%)、涪陵榨菜(13.350, -0.22, -1.62%)、诺德股份(13.700, -0.21, -1.51%)等品种均被40只以上的基金所持有,其中欧菲光、东方园林、跨境通、赣锋锂业等个股更是位列二季度基金增持前50大股票名单中。

  以欧菲光为例,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37.28%,净利润同比增长68.69%,而1-9月份净利润变动幅度预计为80%-120%。截至8月24日,今年以来的股价涨幅达到了46.28%。截至二季度末,共计有212只基金共计持股4.08亿股,占该公司流通A股比例达15.83%。再如涪陵榨菜,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30.59%,净利润同比增长48.38%,1-9月净利润变动幅度预计为40%-60%,截至二季度末共有45只基金共计持有9202万股,占流通A股比例为19.79%。不过,从7月28日龙虎榜单看,已经有部分机构选择了获利卖出。

  “自下而上”选股尤为重要

  一些个股在公布中报和三季度业绩预告后,明显地受到了市场追捧。部分股票在预告日当天甚至直奔涨停。以奋达科技(13.700, -0.30, -2.14%)为例,其8月10日预告前三季度净利润2.8亿-3.3亿元,变动幅度20%-40%,相比上半年的1.3亿元和5.61%的同比增幅明显提速,如果按季度来看,同比、环比均呈向好态势。从8月10日的龙虎榜单也可以看出,买方席位中出现了两席机构,共计买入2179万元。

  事实上,不少机构人士认为,下一阶段的结构性机会可能不是板块式的,而是个股式的,因此尤其需要注重个股的深挖。

  对此,汇丰晋信首席投资官、龙腾基金基金经理曹庆认为,下半年轮动加快,“自下而上”选股尤为重要。他表示,上半年整个A股市场是一个整体震荡但内部结构分化比较明显的行情。对下半年而言,一方面宏观经济继续超预期的概率比较低,可能整个GDP的增速会稳中回落。另一方面,在金融监管强化和货币政策回归中性的背景下,市场的利率水平也很难出现大幅的下行。整体而言,市场仍然难以出现像过去2013—2015年所能看到的趋势性机会,大概率还是会维持跟上半年类似的震荡走势,同时也会有一些结构性行情。结构性行情的分化有可能不会像上半年这样极致,或者说某一类结构性板块的持续表现可能不会像上半年这样长,上半年的家电、白酒、保险或者类似于周期性板块的结构性表现往往会持续一个季度甚至两个季度。下半年由于相关的估值修复已经到了一个中间位置,这种板块之间结构性行情的轮动可能会加快。

  长信基金表示,此前市场追捧的一线蓝筹股、白马股,随着其涨幅的积累,估值修复多数已经接近尾声,性价比已经不高,尽管中小创的估值依旧存在“挤泡沫”的空间,但部分真正具备成长性的个股已显现配置价值。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精选真成长并长期坚守,以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