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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式立法扩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范围

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29日,香港证监会公布,经修改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已于今天刊宪后生效。

  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提高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的灵活性,允许其满足特定限制的条件下,投资于发展中的物业或从事物业发展活动,也允许其投资于金融工具,包括上市证券、非上市债务证券、政府证券及其他公共证券以及本地或海外地产基金。但限定这两类投资加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其他非房地产资产的总投资额,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总值的25%。

  根据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投资物业发展及金融工具前,必须先修订其章程内现有的投资范围,并须获得基金单位持有人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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