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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等3家基金公司讨债中城建获胜 却无财产可供执行

许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许晓)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债券违约有了新进展。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中城建合同执行裁定书显示,长盛基金、国联安基金、浦银安盛基金均已向法院提出诉讼并获胜诉,中城建共计需支付约5亿元的违约金,但中城建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与长盛基金的债券兑付纠纷中,法院判定,冻结、划拨中城建设应支付的人民币本金1.1亿元、利息、违约金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

  在与国联安基金的债券兑付纠纷中,法院判定,中国城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国联安基金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7000万元。

  在与浦银安盛基金的债券兑付纠纷中,法院判定,因中城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浦银安盛基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7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2亿元、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值得关注的是,裁定书显示,中城建名下无银行账户余额、不动产、机动车辆、对外投资、证券等财产登记信息。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浦银安盛基金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wind数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城建名下共有9只债发生15次实质违约,违约债券余额161.5亿元。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人寿、太平洋资管、长盛基金、国联安基金、浦银安盛基金等多家公司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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