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拒绝“泡沫论” 基金经理慎对科创“影子股”

李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科创板第一股华兴源创行将询价。有机构结合公司业绩指标测算,其发行市盈率可能在40倍附近。而A股对标企业精测电子动态市盈率约在30倍左右,这令市场浮想联翩:科创板正式交易后,如股价急速拉升,会否造成A股的科技板块出现短期“估值泡沫”?对此,多位基金经理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A股市场仍将持续震荡,并不具备出现“估值泡沫”的基础,即便短期科技板块跟风上涨,也没有持续性,投资者不可贸然跟风。除了需要用其他估值方法进行估值的企业外,科创板的普通企业估值仍需依据基本面进行,市盈率仍是重要指标,盲目靠预期追捧“估值泡沫”会导致巨大的投资风险。 
  隐形“红利”难测
  基于市场对科创板的热情持续高涨,早在5月份就有基金经理指出,在估值差的影响下,A股可对标的科技股有可能成为新的科创概念股而被投资者追捧。光大保德信基金就曾认为,科创板是今年资本市场的重点,需要高度重视。预计短期资金分流效应有限,要更多关注其映射效应,可以关注主板的科技创新龙头公司。在行业配置上,坚持以科技成长为主线,主要是半导体、人工智能、5G、新能源、工业互联网等。
  这种预期正部分成为现实。华兴源创成为科创板询价第一股后,对标企业精测电子应声暴涨,两个交易日内股价飙升12.9%,成交量显著放大。不仅如此,基于对科创板挂牌上市后可能出现大幅上涨的预期,许多投资者已经开始挖掘其它对标的科技股,希望能够提前潜伏。
  尽管预见到这种隐形的“红利”,但基金经理们却并不建议投资者参与这种博弈。上海某基金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表示,从科创板的询价路演来看,挂牌上市后被迅速推高估值的概率很高,但这种高估值并不具备持续性,因为它完全是资金驱动型,依赖于市场情绪的变化,而且取决于市场博弈资金的量级,很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从高估值回归的过程。因此,投资者必须警惕其中巨大的投资风险。
  “其实,A股市场爆炒新股已是惯例,这集聚了一批专门‘食利’炒新股的群体,也打造了一种炒作新股获利的盈利模式。但是,拉长时间来看,往往半年左右,没有基本面支撑的爆炒就会被打回原形,高估值博弈最后留下的是一地鸡毛。”该投资总监说,“一旦科创板个股上市之初炒作过猛,回归正常估值的速度也可能更快,对标的科技股极有可能提前回归。” 
  紧扣基本面投资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5G等热潮的兴起,基金经理们对科技股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但在他们的眼里,科技股的基本面远比概念更重要。
  海富通基金表示,科创板启动后,会对目前中小创的公司带来分流压力,但从中长期来说,也是行业优胜劣汰机制的表现,因此,对科技股要仔细甄别。某基金经理更是直言,科创板实施注册制的同时,对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也很严格,进退有序会逐步成为常态。自身质地不够好的企业,勉强上了科创板后也难逃退市的结局,因此,对科创板概念股研究的重点,还是在有望登陆科创板企业的基本面上。
  中欧科创主题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基金拟任基金经理王培认为,科创板的投资门槛相比现有A股市场更高,专业机构将会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而只有更加准确的定价,才可能获得更好的回报。王培指出,科创板推出的初期可能会有一些主题投资行为,但出现热炒的概率不大。一方面,科创板的投资门槛较高,定价权掌握在专业投资机构手中;另一方面,注册制规则下拟上市公司的供给充足,市场会理性看待个股的投资价值。
  中报又成“试金石”
  6月将逝。对于注重基本面投资的基金经理们来说,即将陆续出炉的半年度业绩预告以及半年报,将成为科技股含金量的又一块试金石。
  上海一位科技创新基金的基金经理向记者表示,科技板块中有许多个股的消费属性很强,且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二季度经营状况是否发生变化,季度环比的趋势如何,都会成为基金经理关注的焦点。他强调指出,不能静态观察中报业绩数据,要结合行业变化、上下游异动和业绩环比来综合判断科技股的基本面趋势,不能单纯地用PE等指标来判断其投资价值。“现在的情况比较复杂,公司业绩突然由好变坏、由盈转亏的现象频发,必须增加基本面研究的力度。”该基金经理说。
  海富通基金范庭芳则认为,七八月份伴随上市公司披露业绩报告,或将出现一波中报行情,将更多基于上市公司本身的质量进行投资,在中报业绩中挖掘个股。她表示,后续主要关注两条主线:第一,以自主可控为代表的硬科技类,这类公司的选择一定程度上不能局限于估值,更多的是结合对未来前景的长远判断;第二,泛消费,尤其是其中一些业绩确定性高、估值合理的细分板块。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