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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磊:激发私募股权投资活力 营造创新资本形成新局面

吴娟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娟娟)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演讲中指出,经过二十多年的孕育成长和2014年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功能日益增强,成为创新发展背后的重要力量。洪磊认为,激发私募股权投资活力是营造创新资本形成新局面的重要方式。

  他指出,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支持创新创业,为资本市场培育和输送了大量优质投资标的。从全市场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投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布局新经济领域。私募股权基金已成为发展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者助推器

  他同时指出,优化行业治理、改善营商环境是释放私募基金投资活力、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条件。实践中,在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仍还存在若干治理难题。

  一是部分政府引导基金考核机制不合理,市场化激励不足,治理机制不符合基金运作规律。部分政府引导基金片面追求保值增值,担心国有资产流失,要求每个投资项目都参照国资独立监管和考核,导致引导基金难以承担市场化风险;部分地区的引导基金要求在领导任期内完成业绩考核,导致政府引导基金只能投资于偏后期阶段的项目,甚至购买理财产品,失去了创投市场资金补位和政策引导的功能。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下,部分引导基金要求不能亏损,甚至规定投资收益参照银行间固定收益产品确定回报率的情形,偏离同股同权、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这些做法限制了政府引导基金功能的发挥,也打击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有必要加以改善。在政府引导基金的治理机制安排上,应从基金作为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工具的本源出发,强调对整个基金的考核而不是追溯单个项目的盈亏,更关注长远利益而不是短期绩效,在追求财务平衡的基础上对社会资本合理让利,与社会资本优势互补,激发股权创投活力。

  二是部分母基金和子基金关系不协调,利益冲突损害创新资本形成效率。母基金具有长期资金募集和宽基资产配置优势,子基金具有产业深耕和项目挖掘优势,如果二者资源互补、战略协同,则能发挥创新资本形成的最大功效。实践中,部分母基金在向子基金出资或跟投的同时,也会对子基金所投项目进行直投,并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挤占子基金发展空间;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出于业绩追求,与市场化母基金开展同质化业务,在盈利性高、回报快的成熟项目上形成过度竞争,挤占社会资本发展空间。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而言,应当坚持跟市场化母基金不一样的定位,更加关注具有长期重要性但投资风险过大而不被社会资本青睐的领域和项目,通过合理让利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系统改善股权创投基金因选择偏好导致的投资领域集中、投资期限短、投资阶段偏后等缺陷,推动创新资本形成链条覆盖更广泛的创新创业群体。

  三是基金管理人集团化抬高社会融资成本,不利于创新资本形成。在管理人登记中,违背基金本质和专业道德要求的非正常“集团化”问题比较突出。一种形式是,引导类基金在参与市场化投资过程中,出于内部激励、属地管理或税收本地化要求,往往下设若干个业务同质化管理人,分别登记运营,或要求有财政资金参与的基金产品GP和管理人“双落地”,两种情形交织,形成基金管理人内部的纵向“集团化”。部分集团化管理人层级多达五六层,甚至八九层,不仅不符合国资治理结构调整的方向,集团内基金产品之间多层嵌套,也抬高了投资人负担和资金成本;另一种形式是,存在业务冲突的横向集团化被限制登记备案后,部分实控人开始通过非股权关系的人际控制,形成复杂的股权代持网络,变相寻求类金融业务“集团化”。这些集团化都存在变相自融、利益输送等侵害基金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洪磊指出,针对上述问题,基金业协会近期正在认真研究并于近期推出《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类FOF投资尽职调查指引》,促进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倡导信义义务的行业文化。下一步,将积极研究总结包括美国、以色列、澳大利亚以及国内部分优秀政府引导基金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实际,推动行业建立正确的内部治理、业绩评价机制,促进产业引导功能与市场选择功能的有机统一,助力创新资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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