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帝稳投资被要求责令改正
李惠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惠敏)4月16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厦门帝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厦门帝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帝稳投资”)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多策略量化一号”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披露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以及厦门帝稳投资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以上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此,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厦门帝稳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