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私募基金加速优胜劣汰

徐国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4月中旬,私募基金规模已达约12.1万亿元,再创新高。而随着私募规模的持续迅速扩张,加上私募行业存在透明度低等特点,潜在风险也在增加。不过,针对私募基金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有关部门正在打造7+2管理体系,助力私募行业规范、持续、稳健发展,行业的优胜劣汰开始加速。

  此前,私募基金管理权限模糊。2013年,修订后的《基金法》正式实施,从法律层面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同时明确了监管框架,这使得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有了清晰的法律依据。此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了相关配套管理法规。而所谓7+2体系,“7”是指7个私募行业的管理办法,如已发布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还有个别办法仍在制定完善中。“2”是指合同内容格式及内控两个指引,从源头到发行,再到信披,直到投资运作,构建起符合行业规律和特点的立体管理体系,不留死角。

  可以说,近来针对私募行业的立法速度、细化程度和实施力度可谓空前。今年,《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有望出台;监管部门还启动了2018私募基金专项检查,重点关注“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比如对于第一类机构,监管要求检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

  从目前来看,已经基本建成了基础制度扎实、规则体系完善、底线要求明晰的自律管理体系,持续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除了私募基金,律所、会计师事务等相关行业环境也都得到持续的净化。

  有统计显示,2017年,共有100多家私募机构被注销,从2015年以来,有50多家机构受到包括撤销管理人登记、取消会员资格等监管处罚,协会还公示了多批失联机构,涉及300多家私募机构,同时数十名从业人员被纪律处分,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在此背景下,我们相信,私募行业的吐故纳新和优胜劣汰将会加速进行。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