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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建设 助推场外期权发展

王蕊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去年以来,A股场外期权业务发展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据了解,中国场外期权起步较晚,相比于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无论是产品数量还是交易的活跃程度都远低于国外市场,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观他山之石,雕己方之玉。借鉴国外的场外期权业务经验,或许将带给国内投资者更多启发。

  多角度完善场外市场

  期权是一种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时间或者之前的任意时间以确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资产权利的合约。由于期权持有者有放弃行权的权利,因此期权投资者最大亏损为期权的权利金,而可能的收益却有很大的空间。基于这样的特性,在过去的40年中,期权在金融领域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国外市场已经发展成熟,并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渤海证券认为,从海外发展场外期权的优势来看,我国可以在法律法规、监管体系、集中清算制度、电子化交易平台方面进行参考和借鉴。

  第一,美国针对场外交易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并根据市场的变化发展不断优化完善。除不断细化场外交易法则,场外交易市场还成立了独立的自律协会进行自律监管,推动场外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包括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中介监管和国际监管合作。不同的国家,场外期权发展的动力不同,针对其监管的重点也有所不同。欧美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主要受市场所推动,所以以自律监管为主,韩国、新加坡等一些新兴经济体则主要由政府引导,故以政府监管为主。

  第三,目前场外衍生品中进行集中清算的产品多是集中在利率类,为了降低场外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需要加大集中清算的比例,建立中央交易对手方。据了解,美国、英国、欧盟均拥有多个中央交易对手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化交易平台在集中清算、扩大市场参与范围与交易规模、降低参与者成本以及促进场内外均衡发展等方面具有优势。

  第四,场外期权交易集中于欧美地区,欧美市场拥有以做市商为主导的投资者结构,做市商为整个市场提供了流动性,由于做市商往往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备较高的信用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能够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设计出多样化的产品,降低市场的波动风险,减少市场的投机情绪,使市场运行更加理性化。

  重视投资者风险评估

  众所周知,由于场外期权业务只有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因此私募机构不可避免地成为来该项业务的主力军。业内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如何判断私募机构的资质预计会成为场外期权业务防范风险的重点。

  据了解,通过加高场外期权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客户适当性,但监管难度依然存在。某大型券商场外期权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虽然私募场外期权产品背后的委托人信息是公开的,但如果同时存在多个委托人等复杂情况,则很难对产品背后的投资者进行穿透梳理。”

  该场外期权人士指出,目前比较理想的情况是,监管会尽快出台新的指导意见,重新划立较为精准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比如对客户的资产量、交易经验等进行考察,从私募机构的角度提高准入门槛,支持合规的场外期权业务不断发展成熟。

  在该场外期权人士看来,评判投资者适当性的标准并非简单的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之分,而更多是结合客户的资产量、投资经验等因素来判断,归根结底是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其参与的投资活动是否相匹配。

  上述场外期权人士指出,参考国外经验,成熟的场外期权业务在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方面较为到位。“比如首先会对投资者进行评级,然后给投资者录音录像,确保券商对投资者进行了充足的风险揭示。”她表示:“事实上,国内券商在其他业务条线(例如融资融券等)方面,已在仿照国外先进经验进行类似尝试。”

  另有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指出,在未来监管指引趋于明确的背景下,券商自身也需要不断提升专业水平、资金实力以及风险管理水平,创新场外期权的业务模式,丰富场外期权的产品类型,发展场外期权的做市商机制,促进场外期权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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