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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建私募基金陷兑付危机

许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因融资方逾期还款,一私募基金陷入兑付危机。近日,多名投资者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其购买的中外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建基金”)发行的“中外建信诺X号流动资金贷款私募基金”5期产品全部出现违约。

  投资者提供的合同显示,中外建系列基金所募资金均向用款企业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建设分公司(简称“中外建北分”)发放单一资金信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担保人为中外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外建城开”)。

  记者梳理发现,中外建基金、中外建北分、中外建城开分别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外建”)直属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中外建北分因出现回款难题,无力偿还贷款,进而导致中外建基金在返还投资者部分本金和收益后,多期产品陆续违约。

  除产品违约外,投资者认为,中外建基金向投资者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中,用款方中外建北分的财务数据与工商信息数据存在重大出入,涉嫌欺诈投资者。对此,中外建基金法人代表兼总经理田一中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回应称,尽调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数据完全一致,至于财务数据重大出入之事,建议询问中外建北分。截至发稿,中外建北分未予回应。

  日前,融资人、担保人与部分投资者签署了《还款承诺书》。律师表示,若签署还款协议,双方将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从借贷法律关系来看,中外建北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无力清偿债务时,依法应由中外建总公司主体承担。对此,中外建总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内部正在沟通、调查此事,具体问题暂无法回应。

  多期产品现兑付风险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系统显示,2016年-2017年,中外建基金陆续发行5期流动性资金贷款私募基金,分别募集金额为一期4100万元、二期2700万元、三期2830万元、四期1340万元、五期800万元,规模总计达1.177亿元。

  据中外建基金知情人士介绍,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每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为8%。目前,该系列基金5期产品均已到期,并全部出现违约。其中,信诺一期已延期,没有签署延期的客户已共给付1000多万元本金,二期付了61%的本金和61%本金相关的利息。

  “基金管理人违约,主要在于融资方现金流出现问题。”上述人士透露,中外建北分主要将这笔贷款用于日常经营。期间,有些施工项目需要先垫资开工再收款,但现在有些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导致还款压力较大。同时,中外建北分还牵扯到一些诉讼官司,部分资金被冻结。

  对于融资方逾期还款的具体原因,中外建基金于2017年12月29日发给投资人的公告中称,中外建北分共有三个工程项目回款出现问题。其中一个工程项目未回款41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法院拍卖程序。另外两个项目均已完工,本预计在2017年11月份前分别回款5000多万元和1000万元,但因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等影响,导致回款延迟。

  “中外建基金近日已对中外建总公司、中外建北分和中外建城开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中外建基金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努力与融资方、担保方和投资人沟通,商讨最快预期还款周期和方案,并针对信诺基金专门成立了问题解决小组,直至融资方中外建北分还款为止。融资方表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和催收应收账款,但还未提出明确的可以还款的还款期限和方案。

  除基金违约外,投资人质疑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公开信息显示,上述基金管理人与融资方、担保方均隶属于中外建总公司。中外建总公司持有40%的中外建城开股份;中外建城开作为基金担保人,又100%控股中外建基金。投资人认为,基于该系列关系,中外建基金可能存在给自融、自保、融资资金给自家使用的关联交易问题。

  “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关联交易和自融。”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柯荆民表示,按照证监会的规定,经过适当的程序,关联关系可以存在。但基金在募集和存续期内,必须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包括基金使用方、投资的项目内容、具体还款计划、资金来源等,防范利益输送。

  在信息披露方面,多位投资者均告诉记者,该系列产品存续期内并未按合同约定,按季度进行存续期披露。柯荆民表示,购买类似存在关联关系的产品,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基金本身容易出现不规范问题,打一些违反法规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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