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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证监局:对九鼎国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刘宗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宗根)7月11日,黑龙江证监局公布《关于对九鼎国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9年3月29日,黑龙江证监局对九鼎国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国泰”)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基金运行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由于九鼎国泰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应该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查,九鼎国泰存在以下问题:

  在对外公开宣传中,存在可能误导投资者进行风险判断的表述:一是公司网站首页存在“九鼎国泰证券投资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26.45%”的宣传表述;二是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存在“九鼎国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专注于私募证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私募基金的发行与管理、资本运营、投资银行业务、金融资产管理业务、企业投融资上市顾问、政府重大项目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的专业金融机构。公司分别在哈尔滨、大庆、鞍山、长春设立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宣传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要求九鼎国泰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在2019年10月1日前予以改正,并向提交书面报告,黑龙江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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