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保本基金退潮 “类保本”产品接棒

庞华玮21世纪经济报道

  保本基金正面临着命运的分水岭。

  距证监会修订《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下称“《意见》”)已有一周多时间,这一新规令保本基金的前景变得有些暗淡。

  “不会再发保本基金,因为没额度了。”多家基金公司人士众口一词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意见》规定,已管理的保本基金及拟申请募集的保本基金中,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及由保本义务人承担偿付责任的金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后合计不得超过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倍,而此前为30倍。

  玄甲金融投研总监衷亚成告诉记者:“按指导意见的口径初步统计,小基金公司基本没有额度,大型基金公司中也仅有3家尚有为数不多的额度,保本基金热度将下降。”

  事实上,在新规出台前的5月,监管层就已暂停了保本基金的公募和专户的产品申请。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保本基金退潮后,类保本基金开始崭露头角。

  8月22日,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将发一些类保本的公募基金,就是采用保本策略投资,但不承诺保本。”

  “类保本”除了在公募基金现身之外,在基金专户也得到快速发展。

  近期,有两家基金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其基金专户已采用保本策略操作的“类保本”产品。“类保本产品挺受欢迎,机构业务在这一块上得很快。” 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对此,南方基金权益投资总监史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可以用和保本基金相同的策略做类保本产品,这样一来,对基金公司而言,没有担保风险;对于客户而言,基金费率降低,可以实现双赢。”

  前途多舛

  Wind数据显示,A、B、C类分开统计,市场上已成立的保本基金182只,其中89只今年新成立。截至8月22日,共有24只保本基金今年以来回报率为负。

  衷亚成表示,“目前保本基金虽未出现到期不能保本的情况,但合同中采用了连带责任担保及担保方拥有无条件追索权等保本方式,增加了基金公司的财务风险,在没有法定风控措施的情形下,‘裸奔’下的风险敞口不容忽视。”

  有鉴于此,《意见》围绕保本规模、量化风控指标、担保等方面做出了限制和规定。

  记者采访的多家基金公司都表示,未来可能不会再发保本基金了。“除了不能超过净资产5倍的限定,新发保本基金增加了很多限制,操作难度加大了。”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除了新规给保本基金带来的限制,债券市场收益率走低也使保本基金前途多舛。

  一家大型基金的投资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保本基金有可能消失,因为匹配很难,就是说你用债券的固定回报来覆盖权益头寸,以后很难做。过去债券回报率还有七八个点,拿五个点投资股票全亏了也不怕。干得好,还能赚点钱。现在十年期国债收益率降到了二点多,只能拿两三个点去做股票,翻一倍也很少,如果以后变成负利率,投资债券很难赚到钱,再做保本基金也没啥意义了。”

  另一家大型基金的高层也表示:“现在做保本基金,如果两年以后收益很低,客户也不满意。我们公司的零售规模今年是下跌的,因为没怎么发保本基金。”

  “类保本”潜行

  随着保本基金退潮,“采用保本策略投资,但不承诺保本”的“类保本基金”开始崛起。

  例如南方基金8月22日发行的南方安泰养老混合基金,其采用的投资策略即主要是保本基金管理中常用的优化的CPPI策略。

  南方安泰养老基金拟任基金经理孙鲁闽解释:“我们将以固定收益类回报作为安全垫,并以此作为股票仓位的约束。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一年期产品所选取的债券配置年收益在3.0%左右,各项费用总计1.5%,那么扣费后的净票息收益大约为1.5%。如果将股票仓位控制在5%以内,那么1.5%的安全垫可以应对持仓股票下跌30%的损失。”

  知本金融总经理李博介绍,国内大部分保本基金都采用CPPI策略,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投资组合实现“保本”,即利用债券等安全资产的预期收益和前期已实现收益去冲抵股票等风险资产组合潜在的最大亏损。

  对此,史博说,“类保本产品的核心是让客户相信产品能够一直贯彻保本策略。说服客户最好的方式是让客户有办法了解并能动态跟踪基金经理是否按照保本策略操做,比如通过观察净值变动,回撤幅度,判断有没有使用保本策略。”

  不过,史博也承认,由于个人投资者很难动态跟踪了解类保本策略的实施情况,可能专业的机构客户接受度会高一点。

  事实也确如此。在公募的类保本基金试水时,机构业务的类保本基金已蓬勃发展。

  上述大型基金的机构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监管层暂停了保本专户之后,公司的机构业务中“采用保本策略,但不承诺保本”的这类产品上升很快。“公募基金是标准化产品,较难让每一个散户接受。而私募基金、专户的一对一可以提要求,接受度就会好很多。”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