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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入口关”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挂牌审查工作指引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APP讯(记者 胡雨)3月8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简称“《工作指引》”),对新三板股票挂牌审查业务全流程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推进挂牌审查工作公开透明、明确市场预期。

  据悉,《工作指引》规定了挂牌审查流程,包括申请与受理、出具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质控会、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办结归档等环节。全国股转公司在项目受理之日起20个转让日内发出反馈意见;申请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不超过20个转让日)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审查职能部门召开质控会审议项目情况,如需再次反馈的,在收到反馈回复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发出反馈意见。

  《工作指引》明确,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申请挂牌公司提交申请时,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报表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2个月;申请挂牌公司财务报表已超过有效期仍未取得同意挂牌函的,允许补充一次审计,补充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2个月。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申请挂牌公司,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核准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文件后,在财务报表有效期内提交股票挂牌的申请文件。

  《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并完善预披露制度,全国股转公司接收申请材料后,即在网站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主办券商推荐报告等文件,项目审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及其回复、审查进程均挂网披露;此外《工作指引》加强了对在审项目的管理,对挂牌审查项目的中止审查、恢复审查、终止审查、更换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挂牌审查是市场的“入口”。此次发布实施《挂牌指引》,是在继续坚持包容性理念的基础上,对新三板股票挂牌审查业务全流程进行规范,进一步把好“入口关”,让挂牌审查业务进一步公开透明,明确并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各类主体参与新三板市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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