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4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4日表示,《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界定为单一或有关联关系的多个境外股东持有(包括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二是细化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三是规范间接持股。要求境外投资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应转为直接持股,但对通过境内证券公司间接持有期货公司股权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予以豁免。四是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定。五是对文本语言和信息系统部署提出要求。高莉表示,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申请持有境内期货公司股比不超过51%,三年后股比不受限制。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4日表示,证监会近日依法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万家文化、万家集团、孔德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