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为大力支持安徽民营经济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从2013起连续5年,安徽省财政每年将安排11亿元专项资金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日前省财政已下拨2013年的11亿元扶持资金。
“每年加上市县财政相应配套,初步估算安徽省一年投入资金达30多亿元。”据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介绍,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徽省将根据各县(市、区)人均财力状况,考虑地区差别等因素,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11亿元专项资金到各县(市、区);设立县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充实县(市、区)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通过担保机构可按5倍的比例放大贷款,采取间接支持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和担保贴费等。(记者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