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14-02-27 11:19来源:发改委网站
1月份,东部地区11个省份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天津分别上涨3.6%和3.4%。与去年同期相比,9个省份涨幅扩大,海南、天津分别提高2.2和2.1个百分点;河北、辽宁涨幅分别回落1.6和1.1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4个省份涨幅扩大,上海、北京均提高0.6个百分点;浙江、福建涨幅与上月持平;5个省份涨幅回落,河北回落0.5个百分点,江苏、海南均回落0.3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科技将使保险市场更加细化
叶海春:未来FDI流向存在不确定性
金融行业最高规格喊话 A股吃下“...
资本的责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第十一届(2017)中国经济增长与...
2016年度“金牛理财产品”颁奖典...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