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重点
安徽社科院乡镇所所长谢培秀认为,“结合近期中央系列顶层设计和试点安排,今年中央农村会议的重点或为农村产权制度,对于土地流转的讨论也会是重要内容。”
近期,安徽决定在黄山、安庆、宣城、马鞍山4市已试点两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全省范围内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安徽的农村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就曾表示,“安徽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中国的改革就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我觉得这样的试点,同等条件下安徽应该是优先的。”
2012年第一批试验区中,安徽宿州和龙亢农场分别承担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和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改革试验任务。
近日农业部安排的第二批试点中,安徽金寨县和定远县入选,将分别就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试验。
“定远和金寨的改革都涉及到新型农业主体,这些都是今后五年农村改革的重要领域,特别是农村小型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内集体经济产权改革制度中很重要的一块,长期以来没有涌现出比较有效的模式。”谢培秀说,
他认为,地方层面的先行先试也很重要。虽然国家层面并没有给予安徽两个试验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任务,不过安徽省内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早已在1年前开始实行,部分县市的改革效果不亚于试验区。
“土地流转也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内容,明年的中央1号文件肯定是要把握好大方向的。”谢培秀说。
现状是已经有很多工商企业进入农村去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好处是工商企业经济有资本,现在农业发展缺钱,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农民没有有效的抵押物,一些体制障碍还没有消除,包括法律层面的。优势的资本在进入农村加快农村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资本逐利的弊端,农民毕竟是弱势群体,若是在操作过程中地方组织实施不当,农民的土地权益容易受到损害。
谢培秀认为,“下一步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顶层设计应该要在这个问题上把基本的思路框架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