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证监会天价处罚鲜某案”强制执行裁定送达当事人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图为鲜某接受强制执行裁定现场(摄影/本报记者 徐昭)

  中证网讯(记者 徐昭)9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赴上海第二看守所向鲜某送达《行政裁定书》,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天价处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鲜某时任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中国证监会先后因操纵市场和信息披露违法对鲜某开出六张罚单,其中一件罚没款高达34.7亿元,刷新了中国证监会对个人处罚的最高纪录。处罚决定依法送达后,被处罚人鲜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按时缴纳罚没款,故中国证监会向西城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西城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西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机构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西城法院立足辖区特色,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一方面,妥善处理金融行政争议,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对合法的金融监管行为予以确认和支持,为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