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建议加强“套路贷”打击力度
陈健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陈健)9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二中院”)向社会各界发布2018系列审判白皮书,其中,《2016-2018年“套路贷”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套路贷”网络化成为新的趋势,从传统的普通民间借贷,演变成为以网络宣传、电话宣传、社交软件宣传为手段,以借贷平台为依托,以广大网民为下手对象的诈骗。
据介绍,“套路贷”犯罪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对其不利的各类合同,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的行为。
白皮书显示,犯罪分子在网络上以“小额贷款公司”“P2P”等名义,招徕被害人,一旦有人上钩,“套路”就紧随其后。犯罪分子以“网络兼职”“赚外快”等为由,招募其他犯罪分子,诱骗被害对象。许多网贷平台本身并不规范,贷款门槛低、利息高、资格审查不严,乱象频出,各类“房贷”“车贷”“手机贷”“校园贷”“裸贷”等名目繁多,许多初入社会或者在校学生纷纷中招,在应聘时或者消费时被“下圈套”,因无法偿还贷款被逼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
对此,上海二中院建议,加强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处置能力;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监管,丰富金融信贷服务种类;建立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形成多部门联动防控体系;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有效甄别和打击“套路贷”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