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黄奇帆:重组过程中不能让债权人、股民、企业职工受到损失和冲击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23日在由中国百强论坛组委会、华顿经济研究院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暨第四届中国百强城市全面发展论坛上表示,上市公司生命中的重要活力是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重组一般在五种情况下启动,一是要解决广泛存在的问题;二是要解决长周期存在的问题;三是要解决突然而来的冲撞性事件和新问题;四是企业试图超常规发展;五是企业要解决客观存在的困难和摆脱困境。

  “重组的思维是问题导向,要围绕解决问题这个目标开展重组。如果离开问题,只是为重组而重组,则是在空谈和务虚。”黄奇帆称。

  对于重组要坚持的原则,黄奇帆表示,一是重组必须是阳光的且依法办事。二是重组的过程是一个各方共同获益和共赢的过程。在重组过程中,不能让债权人、股民、企业职工受到损失和冲击,不能侵犯他们的利益。三是重组是要抓时机。四是重组一定是量力而行,重组过程一般不提倡加杠杆。五是重组时不要留下后遗症。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