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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推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建设双轮共转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8日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在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过程中需要把握好的四个重要关系。一是把握好需求引领与科技驱动的关系。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应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源配置精准化、业务流程自动化、风险管理实时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等方面的优势,不能离开实体经济需求和金融业务场景空谈技术的先进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更不能打着普惠和创新旗号,搞自娱自乐、“脱实向虚”的伪创新。

  二是把握好技术创新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当前,各类新技术在帮助解决传统金融服务短板和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数字鸿沟、算法黑箱、第三方依赖等方面的新挑战。因此,促进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不能把技术创新当作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应推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建设两个轮子一起转,以金融安全、风险防控、消费者保护为重点,与时俱进地调整完善法律规范、监管规则、自律标准等制度安排,对技术应用以及应用技术的人加以合理约束,使金融科技创新有方向、有底线、有规矩。

  三是把握好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关系。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金融业分工日趋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金融产业链和价值链持续拓展,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的关系已经从相对单纯的外包合作关系发展为业务、账户、数据、技术、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多类型的关联交互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各类机构金融属性和科技属性的边界变得模糊,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认定更加复杂。各类机构在建立开放合作关系的同时,在业务边界、法律关系、责任划分等方面不能游移不定、含糊不清,应按照监管和自律要求,切实加强相应管理规范、市场约束和应急安排。

  四是把握好强化监管与包容创新的关系。创新是引领金融改革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手段。强化监管和包容创新并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当然,如何实现两者的平衡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这个方面,可以考虑借鉴监管沙箱、监管科技等新理念和新工具,建立一套能够试错、容错、查错、纠错的包容性创新管理体系,使从业机构能够在风险可控和范围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应用试点、产品测验、技术验证,从而给真正有社会经济价值的创新留有一定的空间和合适的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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