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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开谴责万东医疗时任董事长吴光明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海证券交易所17日披露,万东医疗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光明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上交所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5号)中查明的事实,2015年7月2日至2016年1月19日期间,吴光明通过控制他人证券账户多次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6.5万股,买入金额合计1.558亿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399,397股,卖出金额合计39,933,121.43元。其中,2015年7月2日、7月28日、8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2,192,215股,成交金额87,906,892.98元;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22日,卖出公司股票1,345,897股,成交金额38,048,836.43元;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13日,买入公司股票1,872,800股,成交金额67,938,189.27元;2016年1月18日、1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53,500股,成交金额1,884,285元。

  上交所表示,吴光明作为万东医疗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其在任职期间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1,399,397股,构成短线交易,且数额巨大。吴光明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的忠实和诚信义务,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严重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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