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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6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徐昭) 1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证监会依法对6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

  其中,证监会近日依法对韩雁林内幕交易“现代制药”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其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未按规定报告持股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依法对何邦建内幕交易“华闻传媒”案作出处罚,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依法对朱德胜内幕交易“曲江文旅”“西安饮食”案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39792.82元,并处以79585.64元罚款;依法对龙英内幕交易“阳光股份”案作出处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青海证监局依法对涂静、谢锋内幕交易“*ST狮头”案作出处罚,对涂静、谢锋处以48万元罚款。河北证监局依法对周永平内幕交易“顺网科技”案作出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132549.37元,并处397648.11元罚款。

  常德鹏表示,上述案件中,韩雁林是持有现代制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任董事,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通信联络,并在收到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邮件后内幕交易“现代制药”股票;何邦建系“金正源转让国广控股50%股权至兴顺文化”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华闻传媒”股票;朱德胜系“华侨城西部投资取得曲江文投51%股份并使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变更”“华侨城集团收购西安饮食21.04%股权并使西安饮食控股股东变更”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曲江文旅”股票和“西安饮食”股票;龙英系“阳光股份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京基集团”和“阳光股份购买京基集团资产”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阳光股份”股票;涂静、谢锋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昌通讯联络后,借用他人账户交易“*ST狮头”股票;周永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靳某涛进行通讯联络后,利用其配偶冉某霞账户内幕交易“顺网科技”股票。

  常德鹏强调,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是毒瘤,严重侵蚀资本市场健康肌体,严重损害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侵害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必须予以坚决打击。证监会将继续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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