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商务部:将加大对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力度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新华社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31日表示,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场是坚定的、一贯的。我们将采取更多有力措施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力度。

  高峰在商务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说,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立法方面,中国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通过制定修订多部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司法方面,中国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在19个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在北京、杭州、广州设立互联网法院,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在行政执法方面,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力度进一步加强。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保护专利权的“护航”和“雷霆”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保护了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高峰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外商投资法草案涉及的重要内容之一。日前,这一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并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外商投资立法可谓进入“快车道”。

  “这将是中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迈出的重要步伐,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高峰说。

  他表示,商务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审议工作,推动这部法律早日出台。同时,也将会同有关部门一道,抓紧研究制定外商投资法有关配套法规规章,把这部法律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