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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张野: 集中力量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张野3月2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推动科技手段在全程监管中的应用,加大对市场入口和出口把控力度。集中力量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对资本市场主要生产和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监控和历史数据分析,辅助监管人员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运用智能化科技化手段监管

  中国证券报:证监会将在全程监管方面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在科技监管方面会有哪些新举措?

  张野:对市场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是当前证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阶段,证监会严格把关、多措并举,重点是运用智能化、科技化手段,加强监管实时性和有效性。

  首先,在事前准入环节,证监会建设了行政许可电子化体系,实现了材料从接收、受理,到审核、批复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并基于大数据、关联图谱等技术,对申请主体进行全景画像,及时发现申请企业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使许可批复结果更客观和准确。

  其次,在事中监管环节,证监会加大内外部数据收集力度,辅以各类监测模型,构建全面的风险指标体系,实现对市场主体经营过程和市场总体运行情况有效监测监控。

  第三,在事后监管环节,证监会不断提升稽查处罚工作质量,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使线索发现更及时、执法取证更便捷、审理处罚更准确,进而促进整个稽查执法过程公平公正。

  证监会将继续推动科技手段在全程监管中的应用,加大对市场入口和出口的把控力度,维护市场健康、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集中力量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

  中国证券报:能否介绍一下证监会监管科技工作最近进展?还会采取哪些新举措?

  张野:目前,证监会已基本建成监管科技3.0的规章制度体系,完成五大基础分析能力工程方法研究工作,组建证监会科技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完成证监会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正在开展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私募公司画像系统建设,监管科技3.0建设工作已全面铺开。

  下一步,我们要集中力量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综合运用关联账户分析、财务报表分析、实体画像、交易异常检测、舆情分析、金融文档分析等工程方法,对资本市场主要生产和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监控和历史数据分析,辅助监管人员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证券报:科创板将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请问目前相关进展如何?预计何时可受理申请?

  张野:对科创板发行上市电子化审核注册系统,证监会采用分期建设、分批上线策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系统已完成一期建设并部署上线,已具备接收发行人申请材料的条件;二期系统将实现与发行审核相关各项业务流程。目前,正在开发测试过程中。

  证监会在积极推进配套审核注册系统技术准备,力争尽快完成电子化审核注册系统整体上线,实现科创板发行材料受理、审核和注册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建议对正在研究推进中的REITs配套税收支持

  中国证券报:请问您在今年两会的提案是什么?能否具体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张野:今年我计划在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大力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加强暗网管控治理,明确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税收政策等方面提出提案。

  其中,明确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税收政策,参照境外REITs成熟市场税收政策经验,结合境内类RE-ITs产品实践情况和行业诉求,按照“税收中性”等原则,对正在研究推进中的REITs给予相应配套税收支持,鼓励REITs产品早日落地并稳步发展。

  首先,在REITs设立过程中,对部分主要税收进行递延或减免。一是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一定程度递延。鉴于在REITs成立后原物业持有人一般仍持有较大比例REITs份额,REITs设立过程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销售,应对拟发行REITs产品企业按所持份额比例暂缓征收土地增值税,当企业对外转让自持REITs产品份额时,再按照原计税基础补缴剩余土地增值税款。二是对增值税进行免征。根据财税有关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财税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明确REITs产品设立时将物业资产转让至项目公司过程可适用“不征收增值税”条款。

  其次,在REITs运营过程中,对REITs收入及资本利得向投资人分配的部分免征所得税。在目前个人所得税考虑全口径收入背景下,应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在REITs层面进行税收减免避免双重征税,即对REITs的租金等各项收益及买卖楼盘资本利得中向投资人分配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人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数据共享提案,一是积极宣传共享增值的新理念,二是完善数据共享立法,三是出台大数据标准规范和操作流程。

  关于加强暗网管控治理的提案表示,有关部委应深入研究美国、欧盟等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国网络安全治理体制,构建我国应对暗网及相关黑色产业链威胁的有效机制:一是加强暗网治理技术手段研究,二是加强传统技术与行政执法手段的结合,三是加强政府与网络安全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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